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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英易學習日記2:其實,很多大人根本就不適合沉浸式學習

2020.08.21(F)
Article/ T Ediitor
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
學英語的方法百百種,當「沉浸式學習」成為顯學,很多人「跟上風潮」,花了時間卻沒看到英文能力進步,最大原因很可能是自己並不適合。

並非「被動地浸泡在英文環境中」,語言能力就會「自己變好」,身為忙碌的職場人,配合「直接教學法」來主動學習,才能有效利用寶貴時間,讓英語越說越流利!

檢視所有職場人的學習清單,「英語」永遠長據榜首。但是,你我跟英語糾纏那麼多年,面對外國人卻常常還是臉紅、口吃、腦袋一片空白。想要「歐英易」,真的有這麼難嗎?還是只是我們的「打開方式」出了錯呢?

沒能跳脫學習迷思,英語「沉浸」變「沉沒」

一說到學英語,許多人馬上想到熱門的「沉浸式學習」。這個近來被廣泛推崇的語言學習理念,主要是從幼兒學母語的模式演化而來的。幼兒經由長時間在生活環境中跟旁人互動,透過「聽」來模仿「說」,大量累積詞彙、持續修正增進口說的能力,此時的他們並未從系統性地教學中學習(learning),反而都是在潛移默化間自然習得(acquisition)運用母語的基礎能力,並且藉此拓展對世界的認知。

因此,坊間許多教學機構跟著鼓吹沉浸式學習的好處,「既沒有壓力又符合自然,還能『像小孩子一樣學會母語般』地學會英語」,造成很多人一窩蜂地追求「沉浸式學習」。

不過請注意,「沉浸」的概念其實一開始是用來定義「課程及教學方式」的。「沉浸式學習」是一種「現象」,後來卻被誤解成一種「方法」。導致有些人以為只要花時間「泡」在英語裡,就是沉浸式學習了,沒想到每天花一個小時聽podcast、看影集、或上英文網站,結果英語簡報、跨國電話會議時卻還是「卡卡」,腦中的想法模糢糊糊,無法流暢完整地表達。

過於簡化地追求這個「形式」,做到了表面的「沉浸」,但沒掌握「學習」的真義:足夠長時間的互動與文化薰陶。錯把「過程」當「目的地」,當然永遠到不了想去的地方、看不到期待的成果。

沉浸式教學法(Immersion Program)
1960年代的加拿大魁北克省,法語逐漸取代英語成為當地使用的語言主流,因此發展出法語的沉浸式課程,針對母語不是法語的學生,安排以法語來學習其他學科,所有人也必須以法語溝通,希望能培養下一代說法語、同時理解法式文化的能力,以獲得雙語優勢。
依照長年研究語言習得的專家Fred Genesee在著作中定義:學生一學年中至少要有50%以上的在校時間,用第二語言來學習其他學科,才能稱為沉浸式課程。如果「沉浸」的時間比例不夠,或是只拿第二語言來學特定學科,都只能算是第二語言的「強化(enrich)課程」而已,而非真正的沉浸式教學了。

明明大家都在沉浸,為什麼對我就沒效?

有些人搞不清楚自己「歐英易」的目的是什麼,一開始興沖沖地「花時間如流水」,一段時間沒看到顯著成效後就灰心放棄,英語能力自然很難有長進。想要沉浸前,請先看看自己是不是以下三種人:

  • 沒基礎:英文字沒認得幾個,盲目沉浸

幼兒在學母語初期,透過跟旁人的互動、密集認識生活詞彙,成為他們後續學習「由淺入深」的基礎。有些人雄心壯志想經由看影集、聽廣播來「浸泡」,卻沒注意到自己連生活會話的基本單字、句型都不認識,英英字典的簡單解釋也看不懂,完全「鴨子聽雷、看天書」,當然一下子就被KO(擊敗)。

  • 沒時間:明明有短期目標壓力,卻還閒散地「慢慢來」

強調「沉浸習得」理論的語言學家Stephen Krashen認為,流暢使用外語的能力,要通過大量且長時間累積聽、讀等「輸入」才能慢慢形成。接觸英語的時數、頻率密度都是關鍵。沉浸的時間越長、成效越明顯,可惜職場人最缺的就是時間。成年人學英語通常都有明確目的,例如希望能幫助求職、加薪、或爭取外派,考驗在即,根本沒有悠閒的時間「等待發酵」。

  • 沒互動:缺乏交流,只是單純「泡著」

埋頭練聽力、看文章,卻忽略了語言最重要的活化過程是「互動」。幼兒每天聽身旁的人不斷跟自己說話,快速累積詞彙,模仿聲調語法地牙牙學語,無時無刻練習加調整,才「泡」出「語言習得」的成效。缺少了對說話情境的認知還有人際交流,只有單方面的輸入,這種「半調子沉浸」,英語進步也就差強人意。

出社會後還願意花心力學英語,通常目的不外乎:培養興趣、追求目標、便於應用、強化技能或是累積知識。請掙脫對「沉浸式學習法」的迷戀吧,既然時間寶貴,主動出擊才是正解。

別再佛系地「等魚吃」,用「直接教學法」拿到「釣竿」

「所以『沉浸學英文』是沒用的嗎?」

其實也不是,而是要懂得「怎麼學」才能泡出良好的「沉浸效果」。運用同樣使用全英語學習的「直接教學法」(direct method),能在一定時間內看到明顯效益,更適合忙碌且有目標壓力的成人。

英語的直接教學法是有系統地「以英語來教/學英語」,完全不使用母語解說,特別注重培養聽、說的會話能力。能夠施行直接教學法的老師,都必須達到英語母語水準、且經過扎實的訓練,可以準確掌握學習者的語言程度,靈活使用肢體、道具、實際物品、或是圖片等輔助。我們只要循序漸進、跟著由基礎開始累積,就能經過不斷的問答互動,建立起跟英語之間的「直接」關係。

從簡單學到困難,集中火力在「掌握使用英語的能力」,反覆對話練習直到熟練,一舉突破「佛系沉浸」的盲點。不透過翻譯、也不需要語法理論,經由全英語的教學過程,習慣「接收(聽)-思考-回應(說)」一氣呵成地都用英語完成後,學會「用英語思考、用嘴巴說」,再也不是難事。

都是全英語,直接教學法跟沈浸式教學法有什麼不同?

烏克蘭教育學家Dr. Oleg Tarnopolsky認為,沈浸式教學法是「學科內容語言教學法」(content-based instruction)的一種。等於把英語當做學習其他學科和知識的「工具」,並非教學「目標」。直接教學法則會把重點放在英語本身,目的是透過全英語交談,訓練學生學會用英語思考,在老師完整示範後,引導學生充分練習,直到可以自然使用學到的字彙、詞句來溝通。

例:
文法翻譯法Grammar-Translation Method:最傳統方式用母語說明「car就是『車』」沈浸式教學法Immersion Program:在故事、會話中不斷聽到car,慢慢理解car是「車子」直接教學法Direct Method:老師比著車子的圖片說「This is a car. Do you have a car?」,而後換學生回答

如果急著趕打卡上班,就別再「四處散步、欣賞沿途風景」了。學英文就像選交通方式一樣,到達目的地的方法有許多種,但在時間、金錢、雜務眾多等外部干擾之下,放棄對「泡著就有效」的迷思,選對最適合自己的學習法,就能收到「對症下藥、事半功倍」的效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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